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相关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20前到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北门,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2:50前到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北门。(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携带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情况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情况。
6.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推荐报考函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要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我们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
(三)体检
体检将在面试后开展(另行通知),届时请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空腹,集体乘车前往体检地点。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最晚需在京停留至4月10日,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个人行程。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录用
我委将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纪律要求
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违反规定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委网站,我们将及时发布有关工作安排。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考务电话:010—68505900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名单.xlsx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