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考察和体检公告
来源: 时间:2015-08-11 00:00 编辑:联创世华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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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考察和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单位工作表现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所在学院出具学校表现情况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考察材料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体检时上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考察,放弃考察人员及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2、体检组织 2015年8月14日早上7:30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持身份证、准考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高新区火炬大厦楼前集合、点名,不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自理(每人约400元)。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及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 4、体检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进水。 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法检查。 4.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5、相关事项 1.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附件: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5.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