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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地点
2015年2月5日至6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十楼1001。
联系电话:8293085、8228106
二、领取要求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缴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身份证要求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一致。身份证丢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加盖公安机关公章)前来领取,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领取凭证。
如考生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收据、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现场与考生本人联系并核实无误后,方可领取。
《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内容可打印,但签名必须要手签。
附件:授权委托书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规划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