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经过笔试、面试,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产生了99名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的规定,按照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有关部门提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一)提交材料包括:《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人事档案(必须封好自带)、报名相关材料(与岗位相关的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或医师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入围考生必须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2014年8月14日,有关考生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河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领取调档函。
(二)材料提交时间:2014年8月19日下午5:00前,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取研究生无法按时提交人事档案的,要提交研究生录取院校出具的该考生放弃读研证明,否则视为考生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考核资格。部分提出缓交有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籍、学历、解除劳动协议、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或出具有关保证书的考生,也应于8月19日下午5:00前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无法提供且该材料直接影响聘用资格的,视为考生放弃聘用资格。
(三)材料提交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3661080)。
(四)考核结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组织审档工作,并综合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我们将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并按照相同的标准对有关考生进行考核。
附件1:2014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考核范围名单
附件2: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