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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字〔2013〕6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证件,在职应聘的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于2013年7月6 日前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同时书面告知面试工作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并按照每人70元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
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答题时间15分钟,其中准备时间3分钟。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进行,面试地点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4楼会议室。
四、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进行巡视指导。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实行外聘或从人事考试机构面试考官库中选取。
五、考点设置及工作人员
(一)面试考点设置。面试考点设一个面试室、一个候考室和一个休息室。面试室内设考官席、答辩席、工作人员席、监督席和巡视席。
(二)工作人员。
1、面试室内工作人员3人,设记分员(2人)、计时员。
2、候考室内工作人员2人,负责组织应聘人员抽签,检查应聘人员证件与其人是否一致,收取、管理应聘人员通讯工具,面试开始前向应聘人员宣读面试纪律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3、休息室工作人员2人,负责管理面试完毕的应聘人员。
4、候考室与面试室之间设1名联络员,引导应聘人员从候考室进入面试室;面试室与休息室之间设1名联络员,引导应聘人员从面试室进入休息室。
六、面试程序
(一)抽签。面试工作人员于面试前45分钟组织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收取并密封应聘人员的通讯工具,核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审核无误后,由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字。面试顺序表由专人负责保管,向考官组只提供应聘人员的面试序号,不提供姓名。
(二)考官熟悉面试试题和答案。面试试题请外单位专家命制。面试前10分钟,主考官在市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启封面试试题和答案要点,并组织考官学习,统一认识,形成一致意见。
(三)联络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引导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
(四)现场答辩。面试试题放置于答辩席上。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后,按照主考官要求回答。全部试题答完后离场,在联络员的引导下到休息室等候。
(五)评分。应聘人员回答完全部试题后,考官按面试测评要素逐项打分。
(六)计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公布成绩。待全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后,由主考官签字。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七、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面试室和候考室。除面试考官、监督员、巡视人员和面试室内的工作人员凭证进入面试室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室。除候考室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
(二)严禁使用通讯工具。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在面试期间不准使用通讯工具。
(三)面试命题和组织面试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面试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同时在应聘人员休息室设立意见箱征求应聘人员意见建议。
(四)面试期间,考官和面试室工作人员除统一休息外,不得擅自离开面试室,休息时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试有关信息。
(五)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必须自觉实行回避。
(六)应聘人员在回答问题时,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暗示自己的身份,不准透露自己的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等信息。
(七)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对面试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