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事业单位对急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招聘岗位设置和具体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上学期间受相关处分未解除或因处分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身体不健康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楼1002房间(潍坊市民主西街与月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可乘28、60、67路公交车到达)。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4张,《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已就业的需出具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海外留学人员另需持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报考文秘岗位的须提交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以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不能正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名时提供信息与实际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本科。对各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被核减的计划数添加到其他岗位。
3、考务费:笔试40元,面试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报名时提交相应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替补。
三、考试
文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他10个岗位的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岗位的适应程度。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潍坊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经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其进行考察,本人到所在村(居)委会及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潍坊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应届毕业生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超过7个工作日,即视其为主动放弃资格。
新录用人员占用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 官方网站(http://www.wfjj.gov.cn/)。
咨询电话:0536-8060832、8085922。
监督电话:0536-8060838
附件2: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