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推荐:2012年高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导简章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符合今年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中公开考选9人,充实到事业单位工作。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司机岗位5人。
2、普通岗位4人。
二、报聘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12年度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
2、报司机岗位的驾龄必须满2年(以部队驾驶证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档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8:30—9月16日17:00
报名网站:“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mhrs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高密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个人妥善保存,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①网上初审: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随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②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时间:2012年9月17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审查地点:高密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高密市文体中心对面)。
现场审查材料:报考人员须持《高密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身份证、士兵(官)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材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驾驶证(报考司机岗位者)等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在部队从事驾驶员工作的也可以报考普通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9月17日8:30—9月19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笔试考务费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④准考证打印:应试人员于9月20日8:30—9月21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接到考试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和报名地点予以公布。
(1)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哲学与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人文与科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资料分析等方面的内容),各占50%,满分100分,一张试卷。笔试成绩于2012年9月25日在高密市市民之家门前和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榜公布。
3、档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计分考核暂行规定》,对报考的退役士兵军龄、职务、奖励、因战(因公)致残以及纪律处分等情况量化计分。考核以退役士兵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立功受奖或处分一律以档案中《奖励登记表》、《处分决定》为准。考核计分标准为:
(1)加分:
① 军龄每满一年加1分(按武装部批准之日起,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② 中共党员加3分;
③ 退役时担任班长职务的加2分;
④荣获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0分,荣立二等功的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称号的加1分,其中,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必须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缺一不可。奖励加分只计算最高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⑤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级残废等级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须经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由山东省民政厅安置办依据鉴定结果审定资格);
⑥烈士子女(第二代)加5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2)减分:
服役期间受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减2分、4分、6分、8分。
档案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档案考核成绩,档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核成绩于2012年9月25日在高密市市民之家门前和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榜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百分制)×50%。
总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通知于2012年9月28日在高密市市民之家门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体检、公示、聘用
(1)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公示无异议后,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拟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因考生弃权出现缺额时,从同招聘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密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高密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2128507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mhrss.gov.cn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 密 市 民 政 局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