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2年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字〔2012〕5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审查
(一)提供的证明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7月3日。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13楼1319房间。资格审查期间的联系电话:0537-2967900
(四)面试费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
二、面试对象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2年7月15日前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面试岗位需求的专业文化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得录用。
五、有关要求
(一)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准备齐全。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便于随时联系。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