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18人)
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具体见《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体检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从同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早7:30。
集合地点:枣庄市会展中心东门前。
三、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均为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无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当日早晨禁水、禁食、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女性体检人员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
4、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5、穿着衣物要简洁,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体检。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体检期间,严禁相关人员陪同。
7、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8、须自带体检费460元交体检医院,由医院统一出具正规发票。
附件:
《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