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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德州市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德卫发〔2018〕7号)、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需求和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7人,其中:县妇幼保健院3人,基层卫生院14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
妇幼保健院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基层卫生院岗位按资格审查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为实现招聘计划的满额招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妇幼保健院核减的计划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规定的开考比例调整到同一招聘单位内的其他岗位,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简章及相关事宜将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xian.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9︰00-12月4日17︰00
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wjjrsk@dz.shandong.cn公务邮箱进行网络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岗位代码和报考岗位。邮件发送后要及时拨打电话(0534-7803852)进行确认。
(1)《临邑县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带电子照片)(见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全日制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交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见附件3);
(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4);
(6)有执业证、资格证的需提供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的各项具体要求,根据岗位计划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2、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临邑县卫生健康局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现行专业目录中已明确的其他专业不再作为近似专业予以认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招聘资格;报名人员填报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1、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5日17:00。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人员,在初审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邮箱,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以及在12月4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2、复审。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须提交的材料有:
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和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5张,有资格证或执业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材料提交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另行通知。
(三)缴费
报考妇幼保健院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后缴费时间截止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至邮箱wjjrs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缴费时间截止前拨打电话(0534-7803852)进行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缴费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基层卫生院岗位只面试,妇幼保健院岗位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按医技类、中医类、综合类三类分别命题,其中医技类、中医类笔试内容为各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时间暂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适当调整。将提前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基层卫生院岗位:面试人选按资格复审人数参加面试。
妇幼保健院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确定。面试人数为本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结束后,基层卫生院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妇幼保健院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末位总成绩出现相同者,采取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以上条件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成员至少2人,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一方(或双方)提出复检的,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最后结论,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择日安排体检。体检暂缓者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因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开选岗
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具体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择岗顺序。选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因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县卫健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积极配合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各个招聘环节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基层卫生院岗位
0534-7803852,15863899989
县妇幼保健院岗位
0534-4366901,13969208686
监督电话:(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4-7803886
网 址: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
附件:
1、临邑县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
2、临邑县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临邑县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临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