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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1年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1:3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人员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公安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生态环境系统面试资格审查分别由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滨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2021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2021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期间,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方式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确保提交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
面试人选须于5月20日前扫码添加招录机关微信(修改昵称为:姓名+联系方式,如张三16605436666),并主动联系招录机关详询面试资格审查具体事宜。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微信二维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详见附件2。
考虑疫情防控等因素,面试人选应于5月23日前将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用人单位+职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招录机关指定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由招录机关预审。在面试资格审查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招录机关向面试人选反馈面试资格审查结论。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面试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1:3比例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排序规则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6日17点。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四、面试时间、地点
2021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5月30日。考点设在和佳饭店(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761号)。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面试时,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我市疫情防控体系。
4.请面试人选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由外省入滨返滨考生请主动与滨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3182298)联系,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滨。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滨,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 2021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4 2021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pdf
滨州市公务员局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2021年滨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党建 (bzz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