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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273人
进面名单公布!2021威海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6月28日-30日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人员范围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计划表公布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30日8:30-11:30,14: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成山大道东段99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简章》和岗位计划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向招聘单位提交《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应聘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其中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6月2日之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可先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有困难的,经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附件4)以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1年6月2日。其中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可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单位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三)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四)未打印《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可于面试资格审查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五)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六)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提交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和面试考务费70元。
(七)面试考点设在荣成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资格审查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审查地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山东省内)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入资格审查地点时,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三)持健康码黄码的人员,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资格审查的,单独安排资格审查。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四)请应聘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好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1/6/24/art_40961_26167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