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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考热点素材:以诉源智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从“纠纷解决”到“诉源智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理念的根本转变,是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积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生动实践。以三维融合方法助力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快速传递、评估和跟踪,引导矛盾纠纷选择适当的方式处理,将矛盾纠纷消弭在源头,对提升社会风险管控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融合解纷主体特点,形成“分层递进”新体系
在城市结构复杂、群众诉求多元的社会环境下,诉源智治只有融合不同解纷主体的理念、价值和方法,实现从政府或法院的一元治理模式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的转变,才能做到协调统一、分工有序。一是以乡村和社区作为诉源智治的重点单元,在矛盾纠纷初始阶段,逐步形成村社自治与司法引导相结合的智治机制。构建网格员、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和工作人员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并提前介入,倾听当事人诉求,为纠纷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情绪疏导和公共法律服务,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同时,立足个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和谐文明的村社环境,推动基层善治。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等非诉解纷机制的功能,在矛盾纠纷的次级阶段,把非诉解纷机制摆在前面。逐步完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形成部门联动、资源整合、诉非对接的多元并重格局,引导矛盾纠纷在法院立案登记之前向诉讼外分流,促进纠纷解决的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有效引导部分当事人选择适宜方式平息纷争,缓解诉讼压力。三是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纠纷在诉讼阶段一次性解决。坚持做优法院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尽力在一审阶段,实现息讼止争,谨防矛盾纠纷向后续的二审、再审以及信访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和认同感,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融合系统平台数据,提供“数助决策”新服务
发挥科技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提升诉源智治效能,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一要融合各部门数据,消除数据壁垒。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司法大数据为基础,整合司法数据资源,引入调解、仲裁、公证、行政等非诉解纷数据,融合数据平台、畅通数据渠道、扩充数据来源,实现数据的一体化运行和相互联动。二要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夯实智能分析的数据基石。在数据集成的基础上,制定标准化数据方案,对非结构化数据进行筛选与分类,着力解决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及时性和可用性,建立专门的数据库,为搭建诉讼与非诉衔接的一站式线上线下融合智能联动平台奠定基础。三要研发诉源智治模型,实现数助决策。通过对矛盾纠纷特征属性数据的类型化解析,构建相应的矛盾纠纷事实要素和阈值,当某一类矛盾纠纷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并触发阈值时,预警信息提示相应机构予以跟踪处理,并同步推送相应的处理建议。同时,运用大数据发现社会矛盾集中领域,为党政机关的政策制定和科学管理提供决策建议,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融合优秀传统文化,凝聚“合作共治”新理念
文化是国家的根本与灵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造就了诉源智治“融合”的文化内涵,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精神力量。首先,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融合“礼法结合”文化。“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礼与法的相互吸收、渗透,融合了法律的规范约束作用和道德支持作用,使诉源智治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产生实效。其次,要坚持协调平衡多元利益,融合“和合共生”文化。天下大同,和合共生,是中国几千年文明一直秉持的理念。社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人人有责。基于纠纷信息复杂性、知识性角度的考量,由诉讼主体之间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在平等对话、互动合作、利益协调的情景中,充分表达观点、沟通、交流与论辩,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秩序的打造。最后,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大调解机制,融合“息争无讼”文化。大调解机制将各种调解资源有效整合在一起,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手段。在矛盾纠纷治理领域,我国已累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更是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的典范。同时,在工作方法上,需要运用智能联动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和权利保障通道,增加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保障与供给,加强诉讼内外互动,修复司法供应链,促进矛盾纠纷依法调解的同时,不断培养全社会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实现全社会尊法守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