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莱芜市常住户口。
(三)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四)熟知并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熟悉微机操作。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学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张家洼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咨询电话0634-6682115。
4、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薄)、学历证明(退伍军人和社会工作者还需出具退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并发放准考证。对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城市社区工作者基础性知识、微机操作知识和综合写作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12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张家洼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内公布。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及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内公布。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个人承担。如体检后出现缺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后,由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对拟录用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办公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范围人员名单。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地点在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莱芜市城市社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张家洼街道纪委全程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634-6682067。
本简章由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4-668211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