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聊城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定于2015年7月29日对进入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统一进行体检。
请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于7月29日上午6:50前,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体检费300元到聊城高新区管委会(黄河路32号华建大厦)院内集合。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物品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且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0635-8507125 15206456332
附:1、体检须知
2、体检纪律
聊城高新区政工部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