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1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
共8个岗位: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英语2人、初中地理2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化学1人,均为紧缺专业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一致;
(五)事业编制在职教师,在公办初中或高中学校任教10年(含10年)以上的在岗人员;
(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八)取得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拔尖人才、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
(九)初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他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十)户籍不限。
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近五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网上初审情况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9:00—7月24日16:00。
报名邮箱:sbjyj@sina.com
具体办法和要求:
1. 个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5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单位初审及反馈时间:2015年7月23日–7月24日,9:00–11:30、14:00–17:00。
3、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11:30、14:00–15:00。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站下车;乘11路、36路公交车榉林公园站下车;乘1路、4路、25路、217路、225路环线、307路、308路、367路延安路站下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2015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登记表》、《2015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7月17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以及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工作年限证明,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单位和本人编制性质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该三个证明也可在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人员,现场领取初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先初试、后复试的方式进行。
1、初试。在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初试由市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试采取面谈交流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在2015年7月28日进行,有关初试的具体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告知。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复试范围。初试人员,由市北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复试通知单。
2、复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复试由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复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单。
复试时间共1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40分钟,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考生持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考试。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考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到候分室等候公布考试成绩。
复试按照说课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成绩。复试由7名外聘专家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复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向生生公布。
3、成绩核算。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初试、复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说课成绩仍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师待遇
依据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核定待遇,试用期内按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执行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后,自高级教师岗位最低级别(副高级七级)起聘。
六、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咨询电话:0532-66751002
监督电话:0532-85801146
均为工作时间内接听:9:00—11:30,13:30—17:00。
附件:1.2015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15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