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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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2015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经研究确定综合类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卫生类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教育类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6月23日至6月26日向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②二代身份证、③户口本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定向招聘人员还须提供: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6、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流程
1、综合类岗位及卫生类岗位资格审查地点为宁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津县阳关大街东首1号,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东首第二排大厅,咨询电话:0534-5216725、0534-5421931);
①应届毕业生直接携带证明材料到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②非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到政务大厅县人社局服务窗口(0534-5239117)学历审查后→携带证明材料到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教育类岗位资格审查地点为宁津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室(文昌路南首教育大厦四楼东首,咨询电话:0534-5426812),应聘人员直接携带证明材料到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点击下载:2015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