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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字[2013]62号)规定和要求,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交《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与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5日上午9:00至11:00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市政府院内1号楼三楼A3020房间)
电 话:0537-2967065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9:00,请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到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市政府院内1号楼)候考
2、面试地点: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楼会议室(市政府院内1号楼)
三、面试评分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各项要素满分为100分。
2、面试考官组由7位考官组成。
3、面试监督员1位。
4、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应自觉实行公务回避。
5、面试工作人员6位。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面试质量,严明工作纪律和用人标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组织原则办事,并按照要求做好面试现场全过程录音录像。凡与参加面试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对于面试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