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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人员范围如何界定?
1、考生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具有东营市户籍均可认为具有东营市户籍;
2、考生本人为东营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3、考生为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或者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且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2011年、2012年普通高等院毕业未就业人员);
4、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5、部分招聘岗位(综合岗位15;教育岗位1、教育岗位2、教育岗位3、教育岗位4;卫生岗位1、卫生岗位2、卫生岗位3、卫生岗位4、卫生岗位5)面向全国招聘。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综合岗位1应具备的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东营市户籍或东营市生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在东营市范围内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有何要求?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为准,副修专业、第二专业均可报考。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必须匹配一致。因所学专业与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证件适用范围如何界定?
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岗位。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岗位。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教育岗位。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可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学前教育岗位。
5、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项目应为乒乓球。
五、“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中所述“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六、“择业期”如何界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均可报名。
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如: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不能用大学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不能用专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一)学历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报考的必须在2013年3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二)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
九、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十、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的本人主要信息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证件一致,如毕业院校、专业等;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一、考生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1、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问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体检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具体审查时间详见通知,未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考生所在单位为企业或其他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单位出具。
2、提交个人档案的问题:考生个人档案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档案提交时间详见通知,未按时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3、人员聘用的问题: 经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后,拟聘用人员按要求进行选岗,选岗同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宣告该岗位选聘人员成功,招聘工作结束。
十二、咨询电话服务时间:
2013年7月1日--7月5日: 8:00--11:30,14:00--17:30,18:30--20:00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