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3年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
我区2013年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教育类笔试(B)为55分,医疗卫生类笔试(C)为50分,其他专业类笔试(D)为60分。
按《简章》规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本次资格审查共核减2个招聘计划(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加“Y”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日9:00-11:30 13:30-17:30
地点:青岛富源路小学(富源一路17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生源地为青岛户籍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需提交原迁出地户口簿)。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经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招用人员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7月31日)。《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请入围人员关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附件:1、市北区教育系统笔试成绩
3、核减岗位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