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面试工作,根据《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办发〔2012〕59号)文件精神,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面试工作
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2012年度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1、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5日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市中区红星中路1号 5号楼六楼 电话:0537-3155697)
需提交材料:《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在职人员应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试人员按规定每人缴纳70元。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楼会议室(市红星中路1号5号楼);
面试方式:专业加试、面试答辩。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加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形式。专业加试采取笔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与所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占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必备的综合素质,占面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专业加试成绩占60%、面试答辩成绩占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核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