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字【2012】59号)和《关于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济人社发【201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审查
市直教育系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7月4日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7-2326527
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人员须知》,同时按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
二、面试
(一)面试范围
根据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要求,经过初试,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组织
由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制定本系统的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定于7月14日进行面试。
地点另行通知。请于面试前3日到济宁教育网-文件公告栏查询,网址:http://www.jnjyw.edu.cn。
(四)面试程序
本次招聘不再进行专业文化考试,只进行面试。采用教学专业能力测评方式进行。教学专业能力测评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执行,分为说课和答辩两部分(个别专业加试专业技能),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根据学科和测评人数,将考生分为4个小组。测评前1小时,组织考生进入测评区的候讲室,按学科组抽取说课顺序,每隔20分钟按说课顺序抽取一次说课题目,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说课室进行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本学科组所有考生教学专业能力测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布成绩。
考生进入候讲室,可借助招聘单位提供的教材备课,但不允许携带其它任何参考资料。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其测评资格。
本次专业能力测评满分100分。考生教学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按照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与初试成绩各50%比例加权计算最后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和最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被考核人员。
济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