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2014年淄博市夏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结束,请在张店区教育局提报认定材料并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本人持身份证到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东第二间组织人事科二楼)领取教师资格证。
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张店区教育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