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区为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全额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全额事业单位(不含学校)中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一般干部。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热爱本职工作,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三)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六)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岗位A(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1人)
主要从事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策划编辑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B(区医疗保险事业处1人)
主要从事计算机、文秘、写作等工作。
(三)岗位C(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1人)
主要从事信息平台建设及数据维护工作。
(四)岗位D(区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1人)
审计、会计、金融类专业优先,主要从事社会保险的经办工作。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者需按岗位要求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考察
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具体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四)本公告由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7223131
附件:1、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