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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收高速公路交通安保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我市实际,将公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安保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四)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6年6月15日至1999年6月14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9周岁至23周岁之间(1993年6月15日至1998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复员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含烟台市各县市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数量
共计70人。其中,男性60名,女性10名。
支队机关招录女性安保人员10名,具体负责监控中心相关工作。县市区大队招录安保人员60名(其中,市区大队12人、栖霞大队7人,龙口大队6人,莱州、海阳大队各8人,蓬莱大队19人),具体负责高速公路执法站安保工作。
三、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
被录用后与烟台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每月工资待遇为3500元(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实行动态调整,统一配发服装,享受带薪年休假,定期参加体检。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治考核、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 14日— 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1)女性报名人员以及报考市区大队的报名地点为: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6号,台湾村小区东200米路南)。
联系人:赵亚林、杨璐
联系电话:0535-3381036 ,18660063371;
0535-3381035 ,18553588955
(2)报考栖霞大队的报名地点为:沈海高速中桥收费站高速管理处一楼东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栖霞大队一中队105室(栖霞市中桥镇大潘家村西100米)。
联系人:陈卫东
联系电话:0535-3381657,18660523825
(3)报考龙口大队的报名地点为:荣乌高速黄城收费站东邻烟台市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执法站。
联系人:季海鹰
联系电话:0535-3381667,18561079201
(4)报考莱州大队的报名地点为:莱州市文峰路街道荣乌高速莱州收费站高速交警违法处理室。
联系人:万云波
联系电话:0535-3381690 ,18660068519
(5)报考海阳大队的报名地点为:海阳市二十里店镇海阳西收费站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
联系人: 刘慧晶
联系电话:0535-3381680,18561079219
(6)报考蓬莱大队的报考地点为:蓬莱市海市路6号蓬莱市保安服务公司(乘坐6路车至蓬莱市海景苑东门站点下车)。
联系电话:李瑞艳、陈涛
联系电话:18561079251、18660068926
2、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的《烟台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招收高速公路交通安保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本单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报名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
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其中,报考人员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复员军人的加10分;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15分;有文秘、计算机、艺术等特长的加5-10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3+3结构化面试模式,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分别为3分钟。
3、体能素质测评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范围人员进入体能素质测评环节。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着运动鞋、运动服。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达标人员将进入体检范围。
(三)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除视力另行规定外,其余均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递增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高速公路交通安保人员的情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1、《烟台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招收高速公路交通安保人员报名表》.xls
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