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财政厅、省编办联合印发《河南省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支持事业单位由“养人”向“办事”转型发展,计划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分类定位实施。事业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分类确定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在合同履约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要求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实施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并实行合同化管理。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逐步减少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鼓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平等竞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要求把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作为重点,与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逐步扩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实施范围,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文章来源:河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