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简章和公告规定,拟定8月11至13日进行体检,体检分组情况如下。请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体检费200元,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请于8月10日18:00前电话告知(联系电话3211748),体检注意事项附后。
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8日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请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需延迟体检暂缓录用的考生,请事先同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联系。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