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考试方式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招聘简章》规定: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笔试的,网上报名并初审后可参加面试,其中报考人数超过30人或专业岗位需要笔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笔试。根据上述规定,现将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考试方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其中需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进入面试人员比例、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等具体事宜请于6月9日前登陆本网站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14年6月9日:烟台廉政教育中心讲解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法律教师、烟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管理科员B等三个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岗位;
2014年6月10日:其他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岗位。
各个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具体审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3。
(二)地点
6月9日,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三楼第一会议室(9日应到考生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10日将指定材料送至烟台市人才市场负一楼招聘大厅总服务台)。
6月10日,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招聘大厅(10日应到考生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11日将指定材料送至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附楼6层627室)。
(三)程序
1、需要笔试的考生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持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笔试准考证发放处”进行复核,复核的考生,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笔试准考证。
2、直接参加面试(不需笔试)的考生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补缴面试考务费3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缴纳标准为70元),收费工作人员在其报名登记表上盖章。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复核的考生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招聘岗位对身高有要求的,须现场测量身高。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所报考岗位指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31条,除照片、《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
4、重点注意事项:
(1)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招聘简章》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2)海外留学人员“专业研究方向”的提交,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
(3)招聘岗位有外语、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证书。
三、其他
(一)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办理。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附件1:《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考试方式一览表》
附件2:《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6月9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附件3:《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岗位6月10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