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翻译中心是威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7年6月,其主要职责是为全市的对外交往提供翻译服务。为进一步充实翻译力量,提高服务水平,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翻译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翻译人员3名,英语、日语、俄语各1名。除从事翻译相关工作以外,还需承担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品行端正,性格开朗,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热爱翻译工作。
(二)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报考英语翻译岗位需具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二级口译或笔译及以上);报考日语翻译岗位需具备日语专业八级水平;报考俄语翻译岗位需具备俄语专业八级水平。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外语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8月2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登陆威海外事网(www.weihai-fao.gov.cn),下载《威海市翻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将表格发送至邮箱(wbzhk337@163.com)。
(二)资格审查。
经网上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威海市翻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 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国外留学学历需有国家认证证书);
3. 取得的相关翻译专业证书及复印件1份;
(三)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外语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以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及公示。
1.体检: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录用前考察。发现问题及时核查清理,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与实际不符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本次考试舞弊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3.确定聘用人员: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4.公示:对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人事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1〕30号)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实行企业化管理,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到市翻译中心工作。基础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威政办发〔2011〕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招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
五、其他
本次招聘由威海市翻译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1—5221337。联系人:王米娜、姜俊秀。
威海市翻译中心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