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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招聘面试工作,根据《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字〔2013〕6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8日(星期一)至7月9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畜牧兽医局3楼人事科(济宁市中区环城北路10号)。
联系电话:0537-3290065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3日
地点:济宁市畜牧兽医局二楼会议室(济宁市中区环城北路10号)。
请考生2013年7月13日上午8:30之前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进行面试顺序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核体检和聘用。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