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安(警察)、政法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须为公安(警察)、政法院校2013年正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认定以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档案或学校就业推荐表为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之前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户籍、生源地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要求。
6、所学专业为公安相关专业。
二、招聘计划和方式
本次计划招聘20人。由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编制、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小组,在山东警察学院设置考点,进行公开招聘。其他公安(警察)、政法院校毕业如果符合报名条件,可到山东警察学院考点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网络报名:从寿光市公安局网站(www.sgga.gov.cn)或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寿光市公安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分别发送至电子邮箱:rsj5110555 @163.com 和sggajzzc@126.com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6月11日。
2、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须经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查,报名方可有效。
现场确认时间:6月14日上午,8:30-12:00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警察学院西校区教学楼前(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寿光市公安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诚信承诺书》(报名表、承诺书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报到证、
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下发的持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③不能在规定学制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④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 资格审查
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100分)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使用答题纸。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政热点、哲学与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中文基础知识、人文与科技常识、公安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初定6月14日下午,14:00-15:30。
笔试地点:山东警察学院西校区教学楼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参加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 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面试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前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进入准备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计零分,并取消录取资格。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生若不在同一面试室面试或上下午分开面试,面试成绩须做如下修正: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公布的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计算办法:修正系数=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值,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初定6月15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山东警察学院西校区教学楼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政审
拟聘用人员到寿光市公安局报到后,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政审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
因考生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列寿光市车辆管理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在此期间可以报考寿光市及潍坊市公安局公务员。
咨询电话:0536-5298722 5110555
寿 光 市 委 组 织 部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 光 市 公 安 局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