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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2017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7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关于公布2017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对在递补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资格审查未所产生的岗位空缺进行第二次递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5月15日14:00-17:00
2.地点:崂山区政府大厦东楼526室,联系电话:0532-88996162。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应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报考聘用制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报考聘用制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使用A4纸复印)。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有关说明
(一)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详细阅读崂山区政务网站上(http://www.laoshan.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按《简章》规定执行。
附件:
2017年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查结果及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xls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