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招聘面试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信。
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3日
资格审查地点:市环保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7-2342307
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考务费免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9:30-12:00
地点:市环保局六楼视频会议室
请考生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达候考室(三楼西会议室)。
三、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15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的面试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并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本人签字,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核和聘用。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